放電管防雷器測試儀/電源避雷器巡檢測試可選配便攜式打標機,可將測試結果現場打印并貼在SPD上;方便下次檢測時對比;剩余電量顯示,充電指示;小巧輕便,利于攜帶,適用于現場SPD測試。
更新時間: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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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電管防雷器測試儀/電源避雷器巡檢測試性能特點:
● 具有高壓短路保護、過流保護,具有高壓自泄放回路。
● 128*64點陣液晶屏顯示,具有操作提示,方便使用。
● 智能MCU內核控制,一鍵測試即可得出測試結果區別于國內某些產品測試過程復雜,繁瑣。
采用12.6V/2AH大容量鋰電池、采用帶背光的點陣式液晶屏顯示,可以顯示測試
時間和測試環境溫度、電池電量等信息。在陽光直射的環境和光照不足的黑暗環
境也能方便測試。
具有數據存儲功能,能存儲300組測試數據。
一鍵式測量,智能化測試,減少繁瑣的按鍵功能。
放電管防雷器測試儀/電源避雷器巡檢測試技術指標
2.1 主要指標
壓敏電阻: | |
測量范圍: | U1mA:0-1700V |
I0.75U1mA:0-200uA | |
放電管: | |
測量范圍: | 點火電壓:10-1700V |
基本誤差: | ≤±(2%+2d) |
電壓上升速率: | 100V/s |
其它指標:
● 絕緣電阻: 500V ≥20M?
● 耐壓: AC 1.5kV 50Hz 1min
● 工作溫度和濕度: -10℃ ~ +50℃ ≤85%RH
● 貯存溫度和濕度: -15℃ ~ +55℃ ≤90%RH
● 外形尺寸: 236mm(L)×135mm(W)×50mm(D)
● 重量: ≈1kg
*章 總則
*條 為了加強雷電防護裝置(以下簡稱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規范防雷裝置檢測行為,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和公共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申請防雷裝置檢測資質,實施對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防雷裝置檢測是指對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電涌保護器及其連接導體等構成的,用以防御雷電災害的設施或者系統進行檢測的活動。
第三條 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負責全國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監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管理和認定工作。
第四條 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等級分為甲、乙兩級。
資質單位可以從事《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類、第二類、第三類建(構)筑物的防雷裝置的檢測。
乙級資質單位可以從事《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第三類建(構)筑物的防雷裝置的檢測。
第五條 《防雷裝置檢測資質證》分正本和副本,由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統一印制。資質證有效期為五年。
第六條 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認定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便民、高效、信賴保護的原則。